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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4日電)大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劇購播工作管理的通知,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不得在電視劇購播中指定明星演員、以明星演員為議價標準,宣傳也不能過度炒作明星。 新華社報導,通知指出,這一段時間以來,個別電視台片面單純以明星論價,造成拍攝製作成本結構不盡合理、分配比例失衡,影響到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還說,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不得在電視劇購播工作中指定明星演員、劃定明星演員範圍、以明星演員為議價標準。尤其是大陸全國頻道更要率先嚴格執行。 通知也提到,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著重強調電視劇的思想內容、藝術風格、製作品質以及主創團隊共同參與的情況,不得在電視劇宣傳片、訪談等宣傳活動中過度炒作明星演員。1050924E09AF549967962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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